大田县国税局认真落实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大田县国税局把落实残疾人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作为支持残疾人事业的重要举措,积极帮助企业依靠优惠政策扩大生产,帮助更多的残疾人就业。仅2008年12月至2009年4月,就为全县10家残疾人安置企业办理各项退税300万元。
县国税局主动与民政、劳动部门联系,密切了解残疾人员身份证、残疾证的情况以及企业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保险 “四金”情况,同时县局减免税审批管理委员会对退税情况每月一审,着重对企业的经营地点、从业人员、工资情况、上岗情况、参保情况等进行调查核实,对确认符合税收优惠政策的条件及时兑现税收优惠政策。
目前全县符合享受安置残疾人优惠政策的10家企业,已安置残疾人512人,占职工总数的3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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